搜索
你想找的

针对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企业该如何行动?
针对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企业该如何行动?

新闻中心

- -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客户活动
针对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企业该如何行动?
2024-03-14 21:09:35客户活动

  2022年5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大目标纲要》中有关“重视新污染物治理”的工作部署,开启了我国环境风险管理新征程,标志着新污染物治理将进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日程。

  2022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对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做全面部署。

  国内外广泛关注的新污染物最重要的包含国际公约管控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等。新污染物具有生物毒性、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征,其种类非常之多、来源较为广泛,危害非常严重,环境风险比较隐蔽,治理难度比较大。

  《行动方案》中着重关注了新化学物质;以兽用抗菌药为代表的抗生素类药品;具有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性的高毒高风险农药;石化、涂料、橡胶等易产生微塑料的产品。

  针对新污染物的这些特征,需要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采取“筛、评、控”和“禁、减、治”的总体工作思路。

  即:通过开展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和评估,精准筛评出要重点管控的新污染物,科学制定并依法实施全过程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包括对生产使用的源头禁限、过程减排、末端治理。

  要求建立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制度、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制度。具体措施包括在2023年年底前,开展并完成化学物质基础信息调查,包括重点行业中重点化学物质的品种、数量、用途、生产、加工使用、环境排放数量及途径、危害特性等信息。这一些信息也将作为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和管控的基础。结合环境与健康危害以及环境暴露情况,从数以万计的化学物质中筛选出潜在风险较大的污染物,纳入优先开展环境风险评估的范围。

  新污染物种类非常之多、来源广泛、治理复杂,用过去以达标排放为主要手段的常规污染物治理方法,没办法实现对新污染物的评估和风险管控。而《行动方案》更加关注物质的评估和风险,要求制定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和评估方案,以高关注、高产(用)量、高环境检出率、分散式用途的化学物质为重点,开展环境与健康危害测试和风险筛查。并计划于2022年年底前,印发第一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评估计划。动态制定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

  作为技术保障,《行动方案》提出制定修订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经济社会影响分析、危害特性测试方法等标准。此外,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化学物质计算毒理与暴露预测平台、符合良好实验室规范的化学物质危害测试实验室、抗生素、微塑料等生态环境危害机理研究等工作也是《行动方案》中提出的几项重点工作。

  新污染物涉及行业众多,产业链长,需要实施全生命周期环境风险管控。对重点新污染物实行的全过程管控,包括对生产使用的源头禁限、过程减排和末端治理。

  在源头管控和禁限环节,《行动方案》着重关注了新化学物质和产品中的新污染物。

  《行动方案》要求全面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严格执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落实企业新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建立国家和地方联动的监督执法机制,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将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事项纳入环境执法年度工作规划,加大对违法企业的处罚力度。做好新化学物质和现有化学物质环境管理衔接,完善《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从源头防范具有不合理环境风险的新化学物质在我们国家生产或使用,建立源头管理的“防火墙”。

  将重点管控新污染物限值和禁用要求纳入环境标志产品和绿色产品质量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在重要消费品环境标志认证中,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做标识或提示。对于玩具、学生用品等相关这类的产品,也将关注含有含量控制的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并纳入强制性国家标准。

  关于过程控制,减少新污染物排放的环节,《行动方案》对抗生素类药品和农药的使用管理提出了相关的要求。

  要求规范抗生素类药品使用管理。研究抗菌药物环境危害性评估制度,在兽用抗菌药注册登记环节对新品种开展抗菌药物环境危害性评估。

  要求强化农药使用管理。加强农药登记管理,健全农药登记后环境风险监测和再评价机制。并计划在2025年年底前,完成一批高毒高风险农药品种再评价。

  《行动方案》提出要加强新污染物多环境介质协同治理,强化含特定新污染物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程。其中,在长江、黄河等流域和重点饮用水水源地周边,重点河口、重点海湾、重点海水养殖区,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聚焦石化、涂料、纺织印染、橡胶、农药、医药等行业,将选取一批重点企业和工业园区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程。例如,我国珠三角、长三角等地区全氟化合物产业发达,然而该类物质具有持久性,所产生的污染物的污染程度也不容忽视。针对这一些状况,《行动方案》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制定激励政策,推动企业先行先试,减少新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

  为保障《行动方案》有效落实,《行动方案》从四个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的要求,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管执法、拓宽资产金额的投入渠道和加强宣传引导。

  针对强化监管执法内容,《行动方案》提出要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国家和地方新污染物治理要求。对涉重点管控新污染物企业和事业单位依法开展现场检查,加大对未按规定落实环境风险管控措施企业的监督执法力度。对禁止或限制类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及其相关这类的产品生产、加工使用、进出口的监督执法。此外,《行动方案》还提出将研究制定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条例,以加强法律和法规制度建设。

  《行动方案》是健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体制的关键行动,是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进程的内在要求。以勒标准也将持续关注并投入到《行动方案》工作中,帮企业积极应对,为我国新污染物治理做出贡献。